2014年8月29日

持續核擴散


來源:中國社科院第375號
日期:2014/04/15

美國和伊朗正在就伊朗可能獲得核武器一事進行艱難談判。談判導致產生雙方認可的解決方式的可能性似乎較低,因為兩國國內都有強大的力量強烈反對這樣一個協議,並正在竭力破壞任何協議的達成。

美國和西歐的標準看法是,問題在於如何不讓一個所謂不值得信任的國家,即伊朗,獲得能使伊朗虎視以色列以及整個阿拉伯世界的武器。然而,在現實中,這完全不是問題所在。假如獲得核武器,伊朗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並不比已擁有此類武器的10個國家中的任何一國更大。而伊朗對付盜竊或破壞以保障核武器安全的能力很可能比大多數那些國家都高。

真正的問題完全不同。不讓伊朗成為一個核國家的試圖就像用一根手指堵住堤壩。拿掉手指就會發生洪水。令人擔心的是,如果我們拿掉手指,世界隨即就會有不止10個這類核國家,而是20或30個。要看清這一點,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核武器的歷史。



此事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美國和德國正在激烈競爭發展原子彈用來打擊對方。德國投降的時候,雙方都還沒有得手,但美國的進展要大得多。此時發生了兩件事。美國和蘇聯在波茨坦會議上同意,蘇聯將在德國投降三個月後即8月8日開始對日作戰。而美國在結束對德戰爭後的7月16日測試了其第一次核爆炸。

在8月6日(蘇聯承諾開始對日作戰前兩天),美國在廣島投下了一顆原子彈。蘇聯兌現了其8月8日的承諾。為了證明這次爆炸不是一次性成功,美國在8月9日向長崎投下了第二顆原子彈。

為什麼投下原子彈?官方說法是,這些爆炸事件大大縮短了戰爭。它也可能做到了。完全無法確知。但是,同樣可以合理假設,核爆炸是向蘇聯展示美國能力的一個資訊。奇特的時機增加了這一假設的可信度。

接下來發生了什麼?由於戰時的承諾,美國立即與英國分享了一些技術知識。隨後就嘗試要確保達成一個在全世界禁止原子武器的國際條約。此嘗試失敗了。1949年,蘇聯實現了自己的核爆炸,成了第二個核大國。 1952年,英國也爆炸了一顆核武器,成為第三個核大國。

這個老牌“三巨頭”力圖讓核國家名單到此為止。但法國決心維護自己作為世界大國的意志,於1960年爆炸了一顆核武器。1964年中國如法炮製。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恢復中國合法席位後,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都擁有核武器。

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再次試圖把核國家名單局限為它們自己。很明顯有另外10到20個國家其計畫正在進行中,並遲早能夠加入核俱樂部。五個核大國促成了一個條約,其名稱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通常縮寫為NPT)。該條約提供了一個交換。簽約國放棄發展核武器的所有打算,以換取這五個核大國承諾的兩件事:它們要努力減少本國擁有的此類武器的數量,以及向非核國家提供獲得所謂和平利用核能所必須的物質援助。

在一個層面上,該條約相當成功。幾乎所有國家都簽署了該條約,幾乎所有已經啟動計畫的國家也都廢除了這些計畫。另一方面,出現了兩個問題,限制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有效性。首先,對那些拒絕簽署該條約或簽署後又退出的國家幾乎無計可施。有幾個國家拒絕簽署而後來爆炸了核武器,它們是:印度在1974年,以色列很可能在1979年,巴基斯坦在1998年,朝鮮在2008年。此外,以色列與其合作夥伴南非分享知識。巴基斯坦則開始向其他一些國家出售知識和武器。

第二個負面結果是,要確保所謂和平利用核能的知識不會(以及快速)轉化為製造核武器,在技術上極其困難。關鍵技術問題是製造核武器的濃縮鈾和鈈的效用以及所謂“雙重用途技術”。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 )成立於1957年,最初為了推廣國家發展和平利用核能的能力。但隨後開始捲入一種似乎自相矛盾的作用,建立起反對濫用知識的行政保障機制。為了加強其能力,1993年大大提高國際原子能總署監督濫用之權的“附加議定書”獲得了通過,但至少五十個國家拒絕簽字。這個附加議定書僅適用于簽署國。

美國實力的衰落使所有這些問題重新現身。似乎很清楚,美國反對核擴散,但它同時再也不能令人信服地威脅動用軍事力量阻止核擴散。這使得一系列國家準備重新考慮它們放棄核武器的決定,它們之前或者因為依賴美國在衝突時的軍事支持,或者因為擔心美國干涉其內政而放棄了核武器。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最近的聲明清楚地指向了這個方向。當然也很可能出現地方性擴散。如果日本朝該方向發展,韓國、澳大利亞甚至可能臺灣也會這樣。埃及和沙烏地阿拉伯都在考慮這種可能性,正如伊拉克和土耳其一樣。巴西和阿根廷可能不會落後太遠。即使在歐洲,瑞典、挪威和西班牙很可能啟動計畫,荷蘭也有可能。而蘇聯前有核地區--白俄羅斯、烏克蘭和哈薩克—擁有重新開啟的知識。

所以,如果美國和伊朗沒有達成協議,手指就會被抽出堤壩。這就是艱難談判的要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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