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日

聽老師老輸 買飆股住套房

來源:自由時報
日期:2008/04/08

美國分析師看不準,台灣的股市分析師看得更準嗎?

自從去年11月1日起,「股市老師條款」正式實施後,台灣過去第四台的「老師」,口沫橫飛、無所不能的亂象,現在已經消除了嗎?答案是「沒有」。其實投資人只要轉到頻道80幾或90幾,只不過換幾張新的嘴臉,如同菜市場賣菜的大聲嚷嚷情景,一點都沒變。

金管會三年前在「投顧事業人員資格管理規則」中增訂「股市老師條款」,規定在電視、廣播等傳播媒體分析股市行情的人,要取得證券分析師證照才能進行解盤;不過,去年11月正式實施,風聲鶴唳一陣子後,至今還是有一些人大鑽漏洞,「山不轉路轉」,卻從來沒看到主管機關對誰開罰過。

現在這些「老師」常見有幾種躲避方法,去年底就有第四台老師率先採「預告」型式;主管機關當時也信誓旦旦強調嚴格執法決心,只要有人膽敢以身試法,輕則警告處分,最重將可撤銷該投顧公司營業許可登記。不過,現在還是有人用主持人身分,大剌剌的先請來賓分析,然後自己再講解,講到忘我處,已經分不清楚自己是主持人還是來賓。

還有一些是利用資訊公司的名號,打著資訊軟體能為投資人選出飆股,卻完全不知軟體選股的模式;並且吹噓過去選出的個股表現如何突出賺錢,不知情的無辜投資人仍因此上當賠錢。

其實根據證基會追蹤,目前常出現在電視上的300位「第四台老師」,其中陸續有人通過考試,但有十分之一的老師從來都沒去考過。

第四台老師良莠不齊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能考得上證照,也無法擔保就必然是一個好的分析師;或許投資人偶爾可去聽聽這些分析師在講些什麼,知道現在股市方向,但絕對不要太過「沈迷」老師明牌,否則,套牢甚至血本無歸的戲碼,隨時都可能在己身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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