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爾街日報
日期:2015/11/11 14:14
歐盟正在考慮將定於2017年生效的金融市場改革的啟動時間推遲一年,之前歐盟証券監管機構的一位官員表示,歐盟可能未準備好按時全面實施新規。
作為對2008年金融危機的回應,《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法規》(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II)於2014年達成,意在遏制高風險証券交易行為。該法規涵蓋范圍廣泛,從監管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到收緊對付費投資者研究的規定和推進有關債券交易透明度的規定。該法規定於2017年1月3日生效。
但在對金融服務公司和監管機構實施新規所需的系統進行了分析後,歐洲証券及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Markets Authority)對歐盟委員會表示,2017年不可能實施該法規的一些內容。
歐盟委員會官員Martin Merlin周二在歐洲議會經濟事務委員會上稱,初步看法是確實需要推遲。
Merlin稱,如果想要順利有效的實施,將需要確定推遲的范圍和時間。 他還說,最簡單、最合法的做法將是把整個計劃推遲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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