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

美國年輕非法移民開始申請暫緩驅逐項目



來源:華爾街日報 
日期:2012/08/16 14:18


懷揣國外出生證明、在校成績單以及在美國長大的證明﹐全美各地數以萬計的年輕非法移民週三申請了一個項目﹐該項目允許這些非法移民留在美國並合法工作。

在芝加哥﹐逾1萬人擠在海軍碼頭(Navy Pier)參加伊利諾伊移民和難民權利聯盟(Illinois Coalition for Immigrant and Refugee Rights)組織的一個申請培訓。在洛杉磯﹐另一個組織的辦公室門外從早上五點就開始排起了長隊﹐包括律師在內的100多名志願者現場幫助申請人填寫表格。

27歲的加西亞(Luis Garcia)來自墨西哥﹐她已經在隊伍中排了兩個多小時。她說已經準備好改變自己的生活。長長的隊伍將洛杉磯人道移民權利聯盟(Coalition for Humane Immigrant Rights of Los Angeles)所在的街區塞得水泄不通。



21歲的卡爾德隆(Crescencio Calderon)是一位墨西哥大學生﹐他是一個園丁的兒子。卡爾德隆在日出時到達申請地點﹐他說﹐很快就會有很多機會在向自己招手。卡爾德隆的平均學分績點(GPA)達到3.95﹐他希望日後學習法律。

近兩百萬移民能夠從這一名為“童年時期抵達者暫緩驅逐”(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的項目中受益。該項目從週三開始接受申請。這項由美國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今年6月宣佈生效的項目是美國自1986年以來在移民政策上的最大變革。1986年﹐時任美國總統的里根(Ronald Reagan)說服國會通過一項大赦﹐令300萬無證移民從中受益。“暫緩驅逐”項目的受益者將獲得一個社會保障號碼﹐不過他們不會獲得綠卡(即永久合法居留資格﹐是成為美國公民的重要一步)。該項目參與人每隔兩年要重新提交一次申請。

對非法移民持反對態度的一些批評者說﹐這一項目相當於大赦﹐這將意味著有更多人競爭本來就稀缺的職位。也有人說奧巴馬此舉是為了在大選年拉攏拉美裔選民。

各資格的非法移民必須證明他們在16歲前就已經抵達美國﹐目前年齡不超過30歲(含)﹐至少連續居住在美國達五年。同時﹐申請人必須滿足下列三個條件之一:目前是美國在校學生﹐從美國高中畢業﹐或曾在美軍服役。申請費為465美元。

大量非法移民爭先恐後地獲取他們所需的文件。墨西哥以及一些中美洲國家的領事館發現申請護照和其它身份識別文件的需求激增。洛杉磯聯合學區(Los Angeles Unified School District)的學生記錄辦公室收到大量希望獲得成績單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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