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爾街日報
日期:2012/04/03 09:18
希臘公共債務管理局(Public Debt Management Agency)週一表示,按外國法律發行的希臘債券的多數投資者尚未被納入該國的債務置換協議,原因是這些投資者已經拒絕或沒有同意進行置換。該機構因此為置換提議設定了新的截至期限。
債務管理局在公告中稱,在涉及的36只債券中,持有其中20只債券的投資者要么否決了債券合同的重要變更,要么未批準變更。這些變更將使希臘能夠強迫債其余券持有者參與債券置換。此前﹐債券持有者們在3月27日至29日舉行了一系列的會議。
公告稱,希臘接受了經有效多數投資者批準的特別解決方案的所有有效變更,并對會議推遲到4月18日的所有相關債券重新發出了征求同意的意向。原來的最后期限為4月4日。
在需要重組的希臘政府債券中,總共有大約180億歐元是根據外國法律發行的。
希臘必須在5月15日贖回上述外國法債券中的一部分,共計4.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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