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文獻都告誡大家:要分散投資,而不要集中投資;投資越分散,風險就越小。
記得在我年紀很小,還沒有任何資金進行投資的時候,腦海中就已經根深蒂固地被灌輸了這樣一種思想:投資應該分散,最好是把資金平均分配,1/3儲蓄,1/3買國債,1/3投資其他。
我是1996年起,才開始講授《證券投資學》的。還記得,當時我在與一位高年級學生談起《證券投資學》這門課有沒有學過時,他告訴我,《證券投資學》已經學過,而留在他記憶中最主要的是:"不要把十個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
可見,"分散投資"在人們的心目中,已經多麼根深蒂固。而且這樣的思想,也已經被許多投資者付諸實施。例如,我們經常能見到,只有幾萬元至幾十萬元的股票投資者,買的股票竟然會有十幾隻甚至幾十隻。以致于這些投資者的股票投資是一筆"糊塗賬",這麼多股票根本管不過來,他們無法搞清楚持有的這些股票的質地。從而他們根本不知道:哪些股票該配股了;哪些股票要增發了;哪些股票的質地已經比較差,或者哪些股票已經漲過頭,是應該逐步或及時賣出了;而哪些股票比較好,該繼續持有或進一步加倉了;…等等。再加上我國的證券市場還沒有成熟,這樣的投資年復一年地進行下去,就沒有一個不虧損累累的。
我們在本欄目的"風險與收益的權衡"一文中,已經強調:"我們的決策,應該是在風險可承受的條件下,尋求平均收益率最大的。"
因此,在分散投資還是集中投資的權衡中,我們的結論是,應該盡可能地集中投資,使便於研究與管理,使投資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率:特別當一個投資品種,明顯優於其他已知投資品種,而且其風險可以承受時,應該集中投資於這個品種;在已經認識的投資品種中,如果有二、三個投資品種都幾乎是最佳的,實在無法比較它們的優劣時,可以分散投資於這二、三個投資品種,但是投資品種絕不能過多。
這裏必須指出,投資品種的風險較小時,風險可以承受時,沒有必要為了"分散風險"而進一步將投資再分散。只有當發現平均收益率更高的投資品種時,才可以考慮轉移投資。
例如,本文一開始說到的"1/3儲蓄,1/3買國債,1/3投資其他。"其中顯然應該取消"1/3儲蓄"這一項。因為儲蓄的收益率肯定劣於國債。也就是,這樣的投資至少應該將"1/3儲蓄"這一項集中投資於國債。
再如,我1995年開始專門研究投資起,就一直是進行集中投資的。1995年由於國家的保值貼補率較高,所以集中投資於三年期國債;1996年由於代碼為600839的"四川長虹"股票,其市盈率只有3倍,而且當時的成長性也不錯,所以就集中投資于"四川長虹"股票;1997年由於股價已經上漲得比較高,而打新股的年平均收益率高達50%以上,所以就集中投資於打新股;1998年由於市場利率的下降趨勢明顯,所以集中投資於長期國債與企業債券;1999~2000年由於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率非常高,所以就集中投資於基金;…。正由於這樣的集中投資,使得我在1995~2000年的六年時間裏,自己的投資資金平均每兩年翻一番。取得了較高的年平均收益率。
又如,在2001年我幫助一家機構,操作幾千萬元資金的時候,也還是集中投資於1~3只當時質地較好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由於2001年下半年的股票市場連創新低,再加上自己的多次判斷失誤,所以我那一年的投資收益率,僅為6%。據有關統計,2001年我國證券市場中,"僅有一成投資者贏利"。
這裏必須注意,集中投資並不是一味地滿倉,而最好是有節奏地高拋低吸。價格上漲時,應該逐步賣出價格變得相對較高與質地變得相對較差的;價格下跌時,應該逐步買進價格變得相對較低與質地變得相對較好的。而且最好是要把握好:在價格很高時,及時地空倉;在價格很低時,及時地滿倉。
據有關報導,我國有一位元證券投資者,10年中,4萬元資金的投資,最後增長到了1億元。他的經驗之一,也是比較集中地投資。他介紹說,他"一般只仔細研究不到十隻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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