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

減持新規有漏洞,大股東照賣


來源:時報資訊 
日期:2016/01/12 08:27 

在A股市場劇烈震盪之際,有數家上市企業宣佈大股東擬透過大宗交易進行減持。有機構擔心,這些大股東似乎已經找到減持新規的漏洞。

中國證監會上周亡羊補牢防股災,7日晚間緊急叫停熔斷機制。為防股市在解禁期過後出現大規模拋售情況,中國證監會順勢推出減持新規,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大股東及董監高人士,3個月內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規模,不得超過股份總數的1%。



新規重點就大股東透過「集中競價交易」這一特定途徑減持股份,要求上市公司大股東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但大股東減持透過二級市場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受新規約束,且新規定同時還引導大股東透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途徑減持。

昨日大陸媒體引述WIND訊息,有4家上市公司大股東透過大宗交易減持股票,這四家公司是:安妮股份、兆日科技、我武生物、雄韜股份。

這一訊息引起市場關注。香港財聯社就指出,在減持新規定中,對透過大宗交易的減持限制,隻字未提;且稍早興業證券在研究報告中就提到,機構投資者擔心減持新規「關了大門,而減持則從側門溜走」,即大股東透過大宗交易轉讓之後,大宗交易接盤者直接在二級市場賣出,或者多次轉手「化整為零」。

如今看來,相對自由的大宗交易,確實可能已成為股東減持的重要途徑。

10日晚間,安妮股份披露,公司大股東張傑擬向方略資本、千合資本600萬股安妮股份股票,比例為3.08%,而其選擇的方式是大宗交易。無獨有偶,昨天下午,兆日科技及我武生物均公告,股東要透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

市場人士稱,減持新規實際是讓大宗交易也要執行和二級市場減持一樣的標準,也就是3個月內只能賣1%;大股東透過大宗交易減持股票後導致自己不再是大股東的,不管是轉讓方還是受讓方,在減持後6個月內,每3個月只能減持1%。

反之,如果大股東透過大宗交易減持股票,減持後自己仍然是大股東的,轉讓方和受讓方都不受1%規定的影響,也就是說受讓方透過大宗交易平台得來的股票,變成可以隨便在二級市場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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