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

沃爾克規則要求銀行出具對沖設計方案


來源:華爾街日報
日期:2013/12/11 08:12

據《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見到的沃爾克規則(Volcker Rule)前言顯示,該規則將要求銀行提前出具對沖策略的設計方案,并針對偏離對沖計劃的情況制定批準程序。沃爾克規則旨在遏制銀行冒險行為。

沃爾克前言稱,銀行必須“一開始”就確保對沖交易的目的在於降低風險,同時要以銀行實體的相關分析為基礎。這些分析主要是對對沖工具、策略、技術和限制的合理性分析,以及對對沖交易與潛在風險的相關性進行分析。

這可能意味著華爾街交易員和律師將必須從經驗出發捍衛其交易策略,證明這些交易的初衷在於滿足客戶需求或降低特定風險,而不是利用市場低效獲利或進行其他短線投機交易。



儘管規則的最終文本沒有規定銀行應以何種方式對沖,但規則稱,為避免對沖交易違反自營交易禁止規定,銀行必須證明對沖交易的目的是降低風險。

沃爾克規則前言稱,銀行將必須制定書面政策和程序來確定可能用於對沖的工具和頭寸,以及對對沖頭寸規模和持倉時間的限制。

前言還指出,銀行必須說明對沖交易偏離計劃時的應對舉措。銀行必須說明,當交易員試圖進行的對沖交易在限制、頭寸種類、策略或技術方面超出權限,那麼該採用怎樣的升級和審批程序。

監管機構表示,他們知道市場走勢可能影響對沖表現,而且有評論擔心隨著時間的推移對沖交易可能發生變化,令一種原本旨在降低風險的交易變成被沃爾克規則禁止的交易。

作為對上述擔憂的迴應,沃爾克規則的前言給銀行一些回旋余地,稱銀行必須表明對沖交易的初衷是為了降低風險。

此外沃爾克規則還明確表示,銀行必須實施一套方案,以便在對沖交易持續期間審查、監控以及管控其對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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