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

人民幣FDI結算 陸央行准了

來源:中央社
日期:2011/10/14 11:12

大陸央行(人民銀行)今天在網站公佈「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辦法」,開放境外投資者及銀行辦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FDI),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

大陸學者表示,此舉有助於人民幣國際化,外資企業在離岸市場募集的人民幣資金,可合法回流大陸。這也有助於香港人民幣市場發展。

人行表示,為推進實施「十二五」」(2011-2015年)規劃關於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部署,貫徹落實中央支持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措施,規範銀行辦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公佈上述辦法,境外投資者和銀行可據此辦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



這項辦法規定,境外企業、經濟組織、個人以人民幣赴陸投資,在遵守外商直接投資相關法律規定前提下,可直接向銀行申請辦理人民幣結算業務,銀行可按照相關規定直接為外商投資企業辦理人民幣資金結算業務。

人行表示,將和有關部門建立資訊共享和管理機制,加強事後監管,推動對資金使用的延伸檢查,強化銀行的風險防範責任。

人行說,積極穩妥開展外商直接投資(FDI)人民幣結算業務,將進一步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支持香港人民幣市場發展,切實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大陸近來逐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商務部8月公佈「關於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此草案規定,外國投資者在大陸境內合法獲得人民幣,可在大陸直接投資,但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及用於貸款或償還大陸國內外貸款。

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8月也聯合發佈「關於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地區的通知」。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內地域範圍擴大至全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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