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3日

地方債券 陸財部再發行千億



來源:中央社
日期:2011/08/22 22:28

中國大陸財政部今天公布,代理發行2011年天津、河北、江西、廣西、四川、貴州、甘肅等省市政府的3年期債券(今年第5期地方債),利率4.01%,總額人民幣236億元(約新台幣1062億元)。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大陸預算法原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債」,金融危機後,2009年起由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債券。但針對地方債務危機,近來出現沿海省份可自行發債的呼聲。

大陸財政部7月起代理發行今年度地方債券,8月29日還將代理發行第6期地方債人民幣240億元;屆時,今年地方發債計畫將完成7成。陸媒分析,這代表東部沿海省份今年自主發行地方債券的機率降低。

大陸財政部公告,本期債券中,天津、河北、江西、廣西、四川、貴州、甘肅等地的發行額度,分別為12億元、36億元、35億元、30億元、67億元、27億元、29億元;期限均為3年,票面年利率4.01%,8月23日開始發行並計息,8月29日起開放現券買賣和購回。

大陸國家審計署曾公布,2010年大陸省、市(地級市)、縣3級地方政府債務總額達10兆7174億元(新台幣逾45兆元),相當於同年大陸國內生產毛額(GDP)的27%。

為避免地方債務危機風險擴散至銀行體系,人民日報曾以「地方債如何軟著陸」為題指出,若開放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券,可用其收益償還銀行貸款;還可「發新(長期債券)還舊(短期債券)」,降低銀行違約風險。

陸媒報導,財政部研擬加速開放地方自行發債政策;市場人士評估,沿海省份很可能成為首批自行發債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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