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3日

中日釣魚台爭端可能還會升高

來源:中央社
日期:2010/09/22 20:31

中國和日本有關釣魚台列島的爭端正不斷升高,北京清華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所副所長劉江永表示,未來視發展情況可能還會升級。

中國漁船「閩晉漁5179」號7日在釣魚台島海域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相撞,「閩晉漁5179」隨後連船帶人被日方扣留。之後日方釋放漁船和船員,但法院裁決扣押船長。

中方為此事件不斷提出交涉,要求日方放人放船,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1日更在紐約要求日本無條件釋放船長,中方並且中斷中日省部級以上高層往來,中日關係陷入危機。

劉江永今天對中央社記者指出,釣魚台島問題由來已久,但日方過去並未採取類似這次的實際行動。2004年小泉純一郎執政的時候,中國大陸7位保釣人士曾經登上釣魚台島,並被日方帶走,後經中方強烈交涉,日方很快放人,而沒有起訴或拘留。相對於此,這次日方採取的行動,反映其通過強硬手段,體現對釣魚台島的主權、控制權、執法權。至於有無更深層意圖,還需進一步觀察。

他指出,針對日本的舉動,中國採取嚴正立場是必然的。日本首相菅直人執政不久,欠缺經驗,一錯再錯,失去多次緩和事件的機會。而中國的應對則從低層級向高層級升高,如今已達到總理級,未來視情況發展有可能還會上升,甚至到國家主席層級。如果日方能認識情況的嚴重性,採取明智態度,問題不是不能解決,但「解鈴還需繫鈴人」。反之,如果日方司法起訴中國漁船船長,那將使情況更複雜。

劉江永表示,日本只有在主權管轄的領土上才能按日本國內法進行判決,但是釣魚台島的主權並不屬於日本,中國大陸和台灣都表示擁有釣魚台島主權,美國也從未認定釣魚台島主權歸屬,而是主張由有關各方談判解決。因此,日方對中國漁船船長行使國內法,不但違反國際法,也侵犯人權。

至於日本為何在此時做出這樣的動作,劉江永分析:

首先,日本利用兩岸大和解前的時機,體現對釣魚台島的實際佔領。

其次,日本正在制定新的防衛計劃大綱,企圖在台海周邊部署自衛隊,加強西南防衛。掀起釣魚台島事件,可引起日本民眾認同這種鷹派主張。可以說,這次事件只是大棋盤中的小棋子。

第三,大陸經濟正在快速崛起,取代日本成為世界第2大經濟體,美國一向視崛起的大國為國家安全的潛在威脅,因而鎖定中國為前蘇聯解體後的潛在對手,暗中操控。中日鷸蚌相爭,美國可以漁翁得利,「笑中取栗」。

劉江永進一步指出,美國前副國務卿阿米塔吉曾經指出,日本行政管轄的地區適用美日安保條約,而美國將琉球的「管轄權」交還日本時,包含釣魚台的「管轄權」。但是,這形成了一個怪圈,因為美國認為把釣魚台島的管轄權交給了日本,但是美國並沒有承認釣魚台島是日本的領土,實際上形成美國和日本就釣魚台島的私相授受。

此外,對於大陸媒體今天披露,中國漁政船日前在釣魚台島海域接回「閩晉漁5179」時,在日本海上保安廳船隻的圍堵下並未進入釣魚台島12浬內,這是否形同日本對釣魚台島的實際佔有?

劉江永說,實際佔有在國際法是指對無主地50年有效佔有不受干涉則擁有主權,但釣魚台島並不適用,因為中國、日本、台灣都主張釣魚台島是其固有領土,並非無主地。

同時,中國的海監船2008年曾抵達接近釣魚台島1浬處,而且這次中國為此暫停中日高層交往,還由溫家寶明確強烈表態,都構成有效反制,日本對釣魚台島並未形成國際法所說的有效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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